第一条 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旨在普及条码自动识别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发现和培养一批在条码自动识别领域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为鼓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竞赛组委会特制定本办法,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教师和高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所有参加个人决赛的学生均可在“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求职,获得与“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招聘的企业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四条 团体选拔赛论文得分高职高专组排名前20名可获得奖励,前9名可进入团体决赛。本科组排名前6名可获得奖励,进入团体决赛。所有团体赛获奖的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五条 团体决赛高职高专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设优胜奖11名,本科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1、获得团体决赛金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2、获得团体决赛银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3、获得团体决赛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4、获得团体赛优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团体优胜奖” 奖杯、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团体优胜奖”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六条 个人决赛总排名前300名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七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0名分获个人决赛特等奖金、银、铜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名,获“特等奖金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金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2-4名,获“特等奖银奖”,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银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5-10名,获“特等奖铜奖”, 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铜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第八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300名,分获一、二、三等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40名,获“一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41名至100名,获“二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二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101名至300名,获“三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三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第九条 竞赛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和辅导教师予以表彰:
1、对组织参加个人决赛人数最多的3所学校授予“2017年度高校条码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2、团体赛获奖团队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如获奖团队有多位教师辅导,荣誉称号只授予署名第一位的辅导教师。
3、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超过50名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获奖最多的3位教师授予“最佳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十条 本奖励办法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一条 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旨在普及条码自动识别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发现和培养一批在条码自动识别领域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为鼓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竞赛组委会特制定本办法,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教师和高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所有参加个人决赛的学生均可在“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求职,获得与“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招聘的企业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四条 团体选拔赛论文得分高职高专组排名前20名可获得奖励,前9名可进入团体决赛。本科组排名前6名可获得奖励,进入团体决赛。所有团体赛获奖的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五条 团体决赛高职高专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设优胜奖11名,本科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1、获得团体决赛金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2、获得团体决赛银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3、获得团体决赛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4、获得团体赛优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团体优胜奖” 奖杯、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团体优胜奖”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六条 个人决赛总排名前300名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七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0名分获个人决赛特等奖金、银、铜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名,获“特等奖金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金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2-4名,获“特等奖银奖”,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银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5-10名,获“特等奖铜奖”, 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铜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第八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300名,分获一、二、三等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40名,获“一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41名至100名,获“二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二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101名至300名,获“三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三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第九条 竞赛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和辅导教师予以表彰:
1、对组织参加个人决赛人数最多的3所学校授予“2017年度高校条码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2、团体赛获奖团队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如获奖团队有多位教师辅导,荣誉称号只授予署名第一位的辅导教师。
3、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超过50名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获奖最多的3位教师授予“最佳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十条 本奖励办法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一条 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旨在普及条码自动识别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发现和培养一批在条码自动识别领域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为鼓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竞赛组委会特制定本办法,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教师和高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所有参加个人决赛的学生均可在“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求职,获得与“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招聘的企业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四条 团体选拔赛论文得分高职高专组排名前20名可获得奖励,前9名可进入团体决赛。本科组排名前6名可获得奖励,进入团体决赛。所有团体赛获奖的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五条 团体决赛高职高专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设优胜奖11名,本科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1、获得团体决赛金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金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2、获得团体决赛银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银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3、获得团体决赛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杯、获奖证书,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高专组/本科组)团体赛铜奖”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4、获得团体赛优胜奖的团队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高职组)团体优胜奖” 奖杯、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队员每人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团体优胜奖”获奖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六条 个人决赛总排名前300名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七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0名分获个人决赛特等奖金、银、铜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名,获“特等奖金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金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2-4名,获“特等奖银奖”,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银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5-10名,获“特等奖铜奖”, 每位获奖者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铜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第八条 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300名,分获一、二、三等奖:
1、个人决赛排名第11名至40名,获“一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2、个人决赛排名第41名至100名,获“二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二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3、个人决赛排名第101名至300名,获“三等奖”,颁发“2017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三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或纪念品。
第九条 竞赛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和辅导教师予以表彰:
1、对组织参加个人决赛人数最多的3所学校授予“2017年度高校条码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2、团体赛获奖团队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如获奖团队有多位教师辅导,荣誉称号只授予署名第一位的辅导教师。
3、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超过50名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获奖最多的3位教师授予“最佳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或纪念品。
第十条 本奖励办法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